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山陰縣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2日
山陰縣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
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扎實推進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平穩有序推進,確保全縣養老服務機構持續、安全、和諧、健康發展,結合我縣養老服務機構現狀,現就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6號),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8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20〕32號)及《朔州市民政局2021年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存量、控增量”的方針,按照“屬地管理”“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的養老服務管理體系,堅決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目標
養老服務機構是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娛樂健身、飲食、居住、醫療康復等活動的人員密集場所,活動和服務對象主要是行動不便、存在認知障礙、自我救護能力弱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加強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保護這些特殊人群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弘揚敬老愛老和助殘的良好社會風尚。充分認識加強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和老年人生命安全。
三、主要任務
(一)做好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工作。根據省、市、縣有關開展各項消防安全檢查的要求,結合我縣養老服務機構實際,縣消防大隊牽頭,會同縣民政局按節點積極開展轄區內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認真排查火災隱患,對照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重點檢查各養老服務機構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全,設施設備是否合規配備,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組織制度方面:是否確定消防責任人及配備專(兼)職消防人員;是否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設施設備方面: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采用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用房,是否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房間及過道有否設置火災報警器;是否在窗口、陽臺等地方設置逃生和救援出口等。日常管理方面:用火、用電是否規范,有無擅自拉接臨時電線現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是否配齊室內外消火栓等滅火器材,自動消防設施能否正常運行,是否設置有完好的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落實消防巡查責任;是否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是否實行24小時雙人值班制度;員工是否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掌握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關消防設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等。及時掌握各類養老服務機構情況動態,對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及時予以通報,限期進行整改,對機構無能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取締,切實保障入住老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牽頭單位:縣消防大隊;配合單位:縣民政局、各鄉鎮)
(二)做好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全面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安全教育,對各養老服務機構管理人員以及院民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警示教育,培養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明白人”。要組織管理人員和院民進行安全逃生演練、消防器材使用、人員緊急救護和臨時處置。要積極通過印制掛圖、海報手冊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在養老服務機構廣泛宣傳。督促指導各養老服務機構利用電子顯示屏、背景廣播、提示牌(欄)等開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通過固定電視、樓宇電視循環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教育短片,提升警示教育力度。(牽頭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消防大隊)
(三)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各鄉鎮要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扎實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排查。對于各類矛盾和糾紛,要登記建立臺賬,采取分工負責、包點包事,明確責任,及時疏導化解。堅決杜絕打架、斗毆等違規違法行為。特別是對有重大治安隱患傾向人員和事件,養老服務機構要及時報鄉鎮和民政部門,協商溝通,確保不發生一起養老服務機構治安刑事案件。(牽頭單位:各鄉鎮;配合單位:縣民政局)
(四)做好養老服務機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工作。養老服務機構組織老人外出、比賽、匯演、參觀等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報縣民政局審批制度,外出人員要做好登記,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保證外出活動安全順利。(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五)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和體溫監測工作,以及院民和工作人員外出登記管理,強化組織保障,鞏固聯防機制,做好日常防控,備好防疫物資,精準落實防控舉措,提高防護意識,統籌做好全縣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護工作。(牽頭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六)做好養老服務機構安全整治工作??h民政局、有關單位和所屬鄉鎮要按照“準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原則,對無證養老服務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安全整治,對符合條件的,要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要頒發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對經整改仍未達到標準的或不具備開辦條件的無證養老服務機構,要一律依法取締??h民政局要組織相關部門,在定期不定期檢查全縣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的同時,每季度要進行一次例行安全檢查;所屬鄉鎮每月要進行一次例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會同縣民政局督促養老服務機構整改到位。(牽頭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
四、責任分工
縣民政局全面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指導監督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健全完善各環節、各崗位職責,開展安全管理培訓與指導,協調落實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資金、資源和人員配備。
各相關鄉鎮必須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牢固樹立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無小事的觀念,把屬地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包點責任和聯系人制度,對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要做好臺賬;對存在的問題建立發現、整改和銷號臺賬,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和民政部門溝通,研究解決。
縣消防大隊必須認真履行對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責任;對養老服務機構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指導消防演練,督促養老服務機構配齊配足各類消防設施,健全消防制度,發現和消除各類消防隱患。
縣住建局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加強養老服務機構房屋建筑安全鑒定技術指導,對于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及時報送縣民政局,由縣民政局督促養老服務機構采取重建、修繕等措施整改消除。
縣市場監管局必須對養老服務機構特種設備經常進行定期檢查和督促維護;監督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食品經營制度,配齊配足食品安全設施,監督檢查服務人員持證上崗,嚴防各類食品安全隱患,督促養老服務機構嚴格落實相關制度措施。
縣衛體局必須認真做好養老服務機構衛生和疾病防控檢查監管工作。負責全縣養老服務機構防疫培訓工作,指導工作人員和老人掌握防疫知識和常識;指導配合養老服務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執行養老服務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備案審批,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和醫療衛生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聚集性傳染病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和應急工作。
全縣各養老服務機構要具體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機構法人是直接責任人,對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負總責,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必須把養老服務機構安全作為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職盡責,始終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副職具體抓,日常工作有人管,全面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避免出現群體性傷害事件,確保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作配合。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點多、線長、面廣??h民政局必須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加強對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各鄉鎮和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到監管職責無缺位,監管區域無盲點,監管對象無遺漏,監管環節無斷鏈。進一步健全完善信息通報、風險會商、聯合執法、督導檢查、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制度建設,搭建協作對接平臺,確保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工作協調聯動。
(三)強化督促問責。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必須嚴肅查處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大違法違規機構的懲處力度,對頂風違法違規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立即采取停止運行等行政強制措施進行快查快處,嚴格執法,堅持露頭就打、落地就查,對涉嫌犯罪的機構法人,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監管過程中,因工作不力、執法不嚴、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四)加大宣傳引導。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網絡、微信等媒體,向社會宣傳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發揮輿論宣傳的引導作用,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h民政局組織專門力量深入養老服務機構,加大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力度,定期組織養老服務機構法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全面提高養老服務機構人員的安全管理知識和基本技能,進一步提升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管理水平。